腹黑小狂后是蜡米兔创作的经典穿越小说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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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珂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腹黑小狂后  作者:蜡米兔 书号:47320  时间:2018/12/12  字数:13348 
上一章   62夏侯擎天的独特礼物    下一章 ( → )
  如果这个孩子有大造化,有朝一⽇能去无忧城的话,也许会找到她的⽗⺟,他们一家人还能在那里团聚…希望千寒和第五好好地活着,只要活着,就有希望!

  想到这里,⽟惊雷更加坚定了支持⽟绯烟的决心。

  以前他的希望是⽟绯烟在自己的庇护下平平安安地长大。

  即便她没有继承⽗⺟的天赋,不能习武,那又如何!当一个普通女子,嫁人生子,有⽟家在她背后,⽟绯烟也能过得舒坦自在。

  可是现在,⽟绯烟展现出了自己的強悍实力和不俗的能力,让⽟惊雷改变了初衷。

  金鳞岂非池中物!

  孩子大了,她的站得位置会越来越⾼,眼界也会越来越宽广!

  他应该支持⽟绯烟!让她在广袤天空下自由翱翔!

  “爷爷,我还没出门呢,您就赶我走,是不是这段时间嫌我吵着您了?”⽟绯烟挽着⽟惊雷的胳膊撒娇道。

  “哪里会!你一直在爷爷⾝边,爷爷才开心呢——”⽟惊雷笑道“都是大姑娘了,可以嫁人了,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撒娇呢!让大家看到你这个样子,你武神的威仪就没了!”

  ⽟惊雷和⽟绯烟在华夏国的爷爷非常相似,所以她一直很喜这个老爷子。

  “我还小呢,才不这么早嫁人!我就陪着您!而且,就我算到八十岁,在您面前不也是个孩子!您永远是我爷爷,这是改变不了的!”

  “哈哈哈哈!傻孩子!”

  听了这话,⽟惊雷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。

  虽然不知道刚才那一瞬,⽟惊雷⾝上为什么会有忧伤的情绪,但这会儿逗乐了爷爷,⽟绯烟还是很有成就感。

  在她心里,已经把⽟惊雷当做了自己的亲人。

  ⽟绯烟暗自发誓,这一次去斗药大会,一定要把大哥和三叔找回来!

  “爷爷,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!”⽟绯烟拉着⽟惊雷去了松鹤楼,递给他一颗火红⾊的药丸“您在武王巅峰已经停留了十多年,这颗药也许能帮助你提升。”

  “好!好!”连自己都想到了,让⽟惊雷再次感受到了⽟绯烟的贴心。

  ⽟惊雷服下药丸之后打坐⼊定,一直到三天后才睁开眼睛,双眼精光闪闪,面⾊发红,原本花⽩的头发,也变成了黑⾊,看上去年轻了许多。

  “将军,您感觉怎么样?”老魁和向管家一左一右,关切地看着⽟惊雷。

  “我已经是武皇了!”⽟惊雷站起来,非常惊奇。

  ⽟绯烟到底是多少等级的药师?为什么她炼制出的药丸,能让一直在武王瓶颈徘徊的自己,提升这么多?

  “恭喜将军!”

  一听⽟惊雷成为武皇,老魁和向管家又惊又喜。

  “将军,大家也提升了很多,现在这一百个混小子,都是武灵了!”

  “武灵?”⽟惊雷惊得下巴差点儿掉到地上。这些亲卫只是普普通通的士兵,以前的等级顶多是武师,现在却晋升两级,成了武灵?这也太让人吃惊了把!

  “烟儿呢?”

  “将军,大‮姐小‬正在练那帮小子呢!”

  “快!快带我去看看!”

  等⽟惊雷到达练武场的时候,⽟绯烟正在⾼台上演示格斗术。

  她的招式简单实用,招招致命,看得亲卫们连连叫好,这下子,对大‮姐小‬简直是五体投地了。

  “习武的目的,是強⾝健体,保家卫国,保护我们在意的人,不是为了好看,也不是为了卖弄!”

  “你们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招全部给我丢掉,面对敌人,哪怕是一秒钟,都难能可贵,哪儿有时间讲江湖道义,⼲掉对方,才是王道!让我们的目标是,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
  “是!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
  看到⽟绯烟那么強的号召力,⽟惊雷拍腿叫好。

  不愧是我⽟家的孩子,这份气魄,这种觉悟,简直就是天生当将军的料!

  可惜⽟绯烟是女生,如果她要是男孩子,⽟惊雷一定把她丢到军队里历练,不出几年,⽟家又会升起一颗将门新星!

  ⽟绯烟在⽟家又呆了五天,等亲卫已经彻底被她洗脑,又普通士兵变成军人中的战斗机后,她也要离开了。

  “在外面照顾好自己!”⽟惊雷没有多余的话,只是塞给⽟绯烟一沓厚厚的银票。

  “爷爷,您这该不是把家底儿都给了我吧?”

  虽然嘴上这样说,但⽟绯烟知道,出门在外,没有钱不行。

  更何况斗药大会上说不定会遇到什么奇珍异宝,⽟绯烟还打算找到⽟千⾎后,给他治病,所以她这会儿也没客气,乖乖地把银票塞进⾐兜里。

  “放心!咱们家底儿厚实着呢!你赶紧走,快走,别让我看到你——”

  ⽟惊雷眼睛一热,怕⽟绯烟看到自己的模样,他连忙转过⾝,挥手赶她走。

  “走吧走吧!你走了我正好清净几天!”

  “那我走啦!爷爷再见!”

  ⽟绯烟丢下一句话,之后是一连串的脚步声,最后大门关上,⽟惊雷背后彻底没了声音。

  还真的就这么走了啊?

  虽然⽟惊雷早就安慰自己,孩子大了,要放她出去。可是现在⽟绯烟真的离开,老爷子心里还是一阵失落。

  这个丫头,就这么走了!

  唉——

  等⽟惊雷不舍地回过头,发现原本已经离开了的⽟绯烟站在原地,笑呵呵地看着他。

  “我就知道爷爷舍不得我!”

  ⽟绯烟扑进⽟惊雷怀里,老人的怀很宽广,让她一阵心安。

  “爷爷,我不在家的时候,您要照顾好自己!食补的单子我已经给向管家,您必须好好吃饭!现在我是⽟家的家主,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,回来我可是会生气的!”

  “知道了,知道了!啰嗦,小小年纪就成管家婆了——”

  ⽟惊雷虽然假装气呼呼,心里可是美滋滋的。

  他现在终于明⽩,为什么人们都说女儿是小棉袄了,他的乖孙女可不就是贴心的小棉袄!

  祖孙惜别,⽟绯烟终于踏出了⽟家大门。

  等回到练武场,⽟惊雷的眼角还是红红的。

  “将军,您是舍不得大‮姐小‬吧?大‮姐小‬只是闭关,又不是出远门,您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?”

  不知道⽟绯烟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李二德,在⽟惊雷一进来后,就笑呵呵地指着⽟惊雷眼角边的润取笑。

  “您不是常常教育我们,流⾎流汗不流泪么?今天您自个儿怎么哭了?”

  “滚!别惹老子!”

  ⽟惊雷飞起一脚,踹在李二德的庇股上,疼得李二德捂着庇股嗷嗷叫。

  “将军,您冤枉俺!俺这叫观察敏锐!”

  “大‮姐小‬可是狠夸了俺,说俺是什么猴子来着,火眼金睛呢!妖怪在我面前,我一眼就看出来了!”

  李二德的话,引来亲卫们的哄笑,哪知道⽟惊雷转⾝指着笑得最厉害的老魁下了命令:

  “烟儿不是给你们制定了训练计划吗,我看你们太闲,肯定是训练量不够。从今天起,训练翻倍!我会一直盯着你们的!”

  ⽟惊雷龇着牙,眼里闪过一道暗黑光芒,瞬间化⾝暗黑大神。

  “啊——”

  “将军大人,您不能酱紫!”

  “李二德,都怪你!大家伙儿,咱们别放过他…”

  立刻,场上一片哀嚎。

  看到这些鲜活年轻的脸,⽟惊雷原本因为⽟绯烟离开而变得糟糕的心情,也渐渐开朗起来。

  这样的生活,真好!

  ⽟绯烟原本和霍神医约好在城外的送客亭见面,一起去落霞⾕,可是她到了约定地点,发现原本说好的两人,变成了一大帮人。

  “⽟丫头,小莲瑾实在是太磨人,没办法,我只好答应他!”

  一见到⽟绯烟,霍神医就颠颠地跑到她面前解释。

  “再说,历年的斗药大会有很多灵药,说不定对他的⾝子有用。我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爱莲居,很可怜,就心软得同意了!”

  霍神医胖嘟嘟的指头绞在一起,小眼睛心虚地看着⽟绯烟。

  他可不敢告诉她,莲瑾用另一道茶点收买了自己。那茶点太香甜了,霍神医一个没忍住,就把他和⽟绯烟约定的时间卖给了莲瑾。

  霍神医可以预料到,如果⽟绯烟知道真相,肯定会笑话他是个吃货!

  虽然霍神医一直标榜,我是吃货,我骄傲,我促进经济消费,拉动国民经济增长⽔平!

  可在⽟绯烟面前,他还是理亏。

  对莲瑾和墨殇的出现,⽟绯烟并不排斥,莲瑾因为⾝体的病痛,始终⾜不出户,这么多年都生活在一个地方,活动空间不过是爱莲居,的确应该出来多走走!

  可是,一旁的豪华马车是怎么回事?!

  那个‮奋兴‬地叽叽喳喳的夏侯雪,还有她⾝边的几个人,让⽟绯烟看着头脑发痛。

  “他们是怎么来的——”

  ⽟绯烟把霍神医拽到一旁,指着夏侯雪、薛子怡和程冠中,还有她没想到的另一个人——薛蔷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啊!”霍神医傻傻地皱了皱眉鼻子。

  他们刚到送客亭,夏侯雪就追了过来。

  霍神医简直怀疑这个雪公主长了个狗鼻子,嗅觉这么灵,那么远都能闻到小莲瑾的味道!

  “那个雪公主肯定是冲着小莲瑾来的!不过,她⾝边有武圣保护,看来是大周皇上皇后允许的,所以不需要我们心,大家不过是顺路罢了。”

  “希望真的只是顺路。”

  ⽟绯烟的话还没说完,夏侯雪⾝边的武圣赵胜背着宝剑走了过来。

  “霍神医,这次去落霞⾕,给你们添⿇烦了,真是不好意思!”

  赵胜这么说,心里是真的觉得不好意思。

  这除夕才过了几天,元宵节都没有到,赵胜就被刘皇后派来保护夏侯雪,送她去参加斗药大会。

  好吧,他是臣子,上面的命令不能不听。

  可是雪公主,你为什么非要跟莲公子同行?

  赵胜多少知道夏侯雪对莲瑾的情感,她这次追来,也是为了莲瑾。

  都说女追男,隔层纱,但是,自从夏侯雪出现后,莲瑾就一直躲在马车里,连面儿都不露一个,这分明就是嫌弃啊!

  更何况霍神医也是淡淡的模样,显然就是不他们!

  可夏侯雪直到现在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厌烦,依旧乐地幻想着和莲瑾同路,会是多美好的事情。

  公主,你脑子里装得是屎吗?

  还是你的眼睛瞎了,看不到别人的冷漠?

  赵胜非常无奈,只能歉意地看向霍神医和⽟绯烟。

  霍神医耸耸肩没说话,只是看着⽟绯烟,让她来决定。

  他的态度,让赵胜非常惊讶。

  这少女是谁?

  虽然⽟绯烟蒙着面纱,看上去年岁不大,可是霍神医是‮陆大‬上唯一的药王,他这么看重这少女,她究竟是何方神圣?

  “算了,一起走吧!”

  与其一路上一直都被夏侯雪追逐着,不如一起走,省事儿。

  “不知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?”

  看出霍神医对⽟绯烟的重视,他有礼貌地问道。

  不等⽟绯烟回答赵胜的话,夏侯雪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。

  “赵胜,她的名字你肯定听说过!她就是鼎鼎大名的⽟罗刹,医术可⾼明了!现在给莲哥哥治病!”

  夏侯雪挤到⽟绯烟面前,睁大眼睛看着她。

  “罗刹,没想到你也要去斗药大会啊!太好了!我们这一次同路,真的是缘分啊!莲哥哥就拜托你了,他⾝子骨弱,经不起颠簸的!”

  缘分你妹啊!

  ⽟绯烟头上冒出三条黑线。

  如果要強硬地给他们的出现安上缘分两个字,⽟绯烟觉得,这肯定是一场孽缘。

  “公主——”

  见夏侯雪这样,⽟绯烟心里憋着一口气,必须发怈出来。

  “你没事儿把眼睛睁这么大,不怕眼珠子掉下来吗?就算有霍老这个药王在,但他恐怕也没有办法把掉出来的眼珠子安装回去!”

  ⽟绯烟的话,直接戳中夏侯雪的伤心处。

  大周皇室盛产俊男美女,夏侯雪也算的上是个美人胚子。

  唯一让夏侯雪不満意的是,她是单眼⽪,眼睛并不大。所以夏侯雪从小就喜努力睁大眼睛,好遮掩自己小眼睛这个事实。

  现在直接被⽟绯烟点出眼睛小的事实,夏侯雪当场就差点儿哭了出来。

  眼睛小又不是我的错,⼲嘛欺负小眼睛!

  看到夏侯雪郁闷,⽟绯烟心情大好。

  果然,遇到让自己不舒服的人,只有让对方更加不痛快,才能心情舒畅,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啊!

  ⽟绯烟抒发了心情,満面笑容地离开,就在她路过薛蔷的时候,他忽然站了出来。

  “罗刹姑娘,好久不见!”

  这是区区八个字,薛蔷像筹划了一个世纪似的,刚说出口,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立刻变成了淡淡的‮红粉‬⾊,像初舂的桃花,人眼睛。

  “嗯!”⽟绯烟“嗯”了一声,算是回答。她没有忘记当初在红星镇的鸿月酒楼,薛蔷是如何毒⾆地咒她死掉。

  没有办法,她就是这样小心眼的女人!

  虽然不至于为了一句话就报复薛蔷,但是给他好脸⾊,和他做朋友,那是不可能的!

  薛蔷不知道自己已经被⽟绯烟烙上了“夏侯楠”的烙印,见⽟绯烟冲自己点头,他乐得有些忘乎所以,心里冒起粉⾊的小泡泡。

  自从上次见过⽟罗刹后,薛蔷的心里就有一棵叫做“暗恋”的小种子,开始悄悄萌芽。

  怎么有女孩子长那么漂亮,就连发怒的时候,都是那么娇里娇气的可爱呢!

  薛蔷的舂心萌动落在薛子怡眼里,她大惊,立刻上前和⽟绯烟打了招呼,把弟弟拽了回来。

  薛蔷是山公府唯一的男丁,自小就收到百般宠爱,薛子怡也非常疼爱这个弟弟。可是现在看到薛蔷喜的对象居然是⽟罗刹,薛子怡吓得小心脏差点儿掉出来。

  不行!

  她必须找个时间和薛蔷好好谈谈。

  ⽟罗刹是临江王的人,薛蔷和夏侯擎天抢女人,无疑是飞蛾扑火,自寻死路!

  再说,⽟罗刹医术那么⾼明,薛蔷除了山公世子的⾝份,再也没有别的出⾊建树,⽟罗刹是不可能看上他的!

  薛子怡已经打定主意,必须在薛蔷心里的小种子刚刚萌芽的时候,给他掐断!

  免得他犯傻,最后自己受伤,还连累山公府!

  虽然薛子怡面对外人时会算计,可薛蔷是她同⽗同⺟的弟弟,对他,薛子怡是实打实的好,生怕弟弟受伤害。

  ⽟绯烟不知道这些事情,她和莲瑾说了几句话,叮嘱他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喊自己,之后大家便准备出发。

  突然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。

  柳晟骑着枣红⾊的马,⾝边奔跑着一头‮大巨‬的黑狗。

  “⽟姑娘,请等一等!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——”

  柳晟下马,带着大狗来到⽟绯烟面前“王爷知道⽟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,怕你路上孤单,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!”

  “憨子?!”

  这是⽟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“憨子”的狗。

  它体格魁梧,个头有老虎大小,但是模样憨头憨脑,看着傻乎乎的,极具欺骗

  不过,⽟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的大狗,在⽟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。

 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,名叫憨子,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…

  只是,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,这是什么意思?

  就算是送女生礼物,不是应该选择蝴蝶⽝,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⽝吗?

  送一头大狗来,马车里装不下啊!

  似乎看出了⽟绯烟的疑惑,柳晟笑着摇着⽟扇。

  “⽟姑娘放心,憨子耐力极好,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,你不用管它。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,不会给你添⿇烦的!而且,憨子体格好,你可以把它当坐骑!”

  对柳晟说的话,⽟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。

  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狐狸眼的男子是十⾜的笑面虎,特别他摇动⽟扇的模样,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,那就是——闷

  “我可以拒绝吗?”

  ⽟绯烟问道,她不是憨子的主人,管制不了它。

  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,路上看到谁不顺眼,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,怎么办?

  “哎——”

  见⽟绯烟不乐意,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,无奈地看着大狗,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:

  “⽟姑娘恐怕不知道,王爷说了,你要是嫌弃憨子,等他回来,就把憨子宰了炖狗⾁!不能讨你心,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,不如当下酒菜,这是王爷的原话!”

  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
  柳晟这么说,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发抖,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,做哭泣状,差点儿笑翻⽟绯烟。

  如果你是宠物型,撒娇卖萌,那叫可爱!

  可是,一只巨型⽝趴地上傲娇,这完全就成了搞笑,好吗!

  看出⽟绯烟強忍着笑意,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,可怜兮兮地垂着头,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,让⽟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。

  “好吧!”

  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,⽟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菗风,宰了大黑狗。

  ⽟绯烟对狗并不排斥,甚至很喜狗狗。

  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,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。

  ⽟绯烟蹲下来,点了点大黑狗的漉漉的鼻子“不想变成狗⾁,就要听我的话!我让你东,你不能西,我让你咬人,你不能撵,知道吗?”

  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
  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,‮劲使‬点头。

  咬人?

  它最喜这样的游戏了!好开森!

  看来主人说的没错,跟着这个小姑娘,绝对有开森的事情!

  于是,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,又加⼊了一只大狗。

  多出一只动物,夏侯雪非常好奇,原本心情郁闷的她,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,跑到了大黑狗面前,惊讶地看着它。

  “这是十四叔养的狗?果真好…”想了半天,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。

  “呜——”

  面对夏侯雪的友好,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,⾝子也后退两步,站在⽟绯烟旁边,表明了自己的立场。

  “好…有个!”

  被一只狗嫌弃,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。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,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!

  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,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!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⾝边,也不会是什么好狗!

  珍爱生命,远离十四叔…以及他的一切!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。

  别了柳晟,队伍启程,憨子主动地趴在了⽟绯烟⾝边。

  这是,请她去骑它?

  ⽟绯烟骑过马,年幼的时候骑过猪,骑过山羊、驴,还真没骑过狗。

  快来快来!憨子乐地摇着尾巴。

  ⽟绯烟想了想,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。

  这一坐上去,⽟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。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,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。

  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,坐在它雄壮的背上,⽟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。

  而且它看似蠢萌,其实威武霸道,但凡憨子和⽟绯烟所到之处,百鸟惊飞,连野兽都退避三舍…超级拉风!

  ⽟绯烟不由得想,这要是回现代社会,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、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!

  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,莲瑾若有所思。

  为了⽟绯烟,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⾎本啊,他这是,动了真心吗?

  只是,你想和她在一起,先要问我答不答应——

  这一路上,非常顺利。

  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,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,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发光,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。

  这也让⽟绯烟可以预见,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,暴戾之名,四海远扬!

  现在,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,⽟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,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,一路张扬,十分惬意。

  “看到了吧!”

  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⽟绯烟对薛蔷道“蔷儿,不是姐姐说你,你就死了心吧!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她,你要不起!”

  “姐,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。”薛蔷很郁闷。

  薛蔷骑着⽩⾊骏马,路上总会跑到⽟绯烟⾝边和她说话,刷存在感。

  可是,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!

  薛蔷始终认为,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,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,吓唬它!

  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,做咬⽩马的脖子状,惊了马,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,摔破了他的子,闹了大笑话,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⽟绯烟。

  可是,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子!

  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,他越是想收买这头大狗。

  于是,每到落脚的地方,薛蔷总会分给憨子一大份⾁。

  哪知道,这只该死的狗吃⾁的时候非常畅,来者不拒,可一转⾝,又摆出立场坚定的模样,该咬马的时候还是咬得开心,完全没有节!更加印证了一句话——⾁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。

  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…让人讨厌!

  “蔷儿,姐姐是为你好!夏侯擎天是什么人,你是清楚的。别说你我,就是我们山公府,都不是临江王的对手。这世界上的好姑娘那么多,你为什么就对她念念不忘呢!”

  薛子怡苦口婆心,口⽔都说⼲了,嗓子开始冒烟,可薛蔷丝毫不动摇。

  “姐姐,这世上那么多人,我就是想要她!”

  提到⽟罗刹,薛蔷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。

  “姐,你不知道喜一个人是什么样子。就像満世界,只有她一个人。无论她怎样,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!哪怕她笑着骂我,也是可爱极了!”

  “傻了傻了!”

  见薛蔷呆呆地傻笑,薛子怡忍不住头疼起来。

  她的确不知道真爱是什么,没有体会过,也不想体会!

  ⽗亲当年也真爱⺟亲的,但是,自从⺟亲一连生下两个女儿,⽗亲就开始以子嗣为借口,大肆纳妾,并且纵容‮孕怀‬的小妾欺庒到⺟亲⾝上。

  在薛子怡幼时的记忆中,⺟亲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垂泪,⺟亲的房间里也总是充斥着各种药味。

  为了生下儿子,⺟亲一直寻找各种生子的秘方,⾝上常年都是丹药的味道,⽗亲每次到⺟亲房里,都是例行公事,薛子怡永远都忘记不了⽗亲那种厌恶的表情…

  所以,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,只相信利益。

  现在看到薛蔷这样,薛子怡忍不住在心里骂他魔障了!

  早知道这样,她就不该带薛蔷去落霞⾕。

  最后,薛子怡见薛蔷一副死猪不怕开⽔烫的模样,不得不拿出杀手锏。

  “蔷儿,你要是不听我的劝,我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⽗亲。”

  “⽗亲的脾气你是知道的,他即便疼爱你,也绝不会为了你和临江王为敌。如果⽗亲知道你惦记王爷的心上人,他一定会派家里的武师来押你回去,你自己好好想一想!”

  被薛子怡这般恐吓,薛蔷表面上听从了姐姐的话,心里却还是念着⽟罗刹。

  不过,不等薛蔷有更进一步的表示,他再次从马上摔下来。

  这一次非常不幸,薛蔷摔断了左边的小腿,不得不⽇⽇呆在马车里,天天对着霍神医那张胖乎乎的脸。

  薛蔷原本期望通过这一次的受伤,能像莲瑾那样,有接触⽟绯烟的机会。

  但是莲瑾突然犯病,⽟绯烟基本上都在莲瑾的马车里,让薛蔷极其羡慕莲瑾,恨不得自己也生命垂危,那样就能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女神了。

  “霍神医,能不能让罗刹姑娘来给我看看腿啊?我怎么觉得小腿有点儿不对劲呢?”

  “怎么,你这是质疑老夫的医术?”

  霍神医这辈子对讨厌别人怀疑他的本领,薛蔷这样说,无疑是踩到了雷点。

  “没有没有!您请息怒,我弟弟不是这个意思,您别跟他一般见识!”旁边的薛子怡狠掐了薛蔷一把,连忙给霍神医道歉。

  “您给我弟弟治腿,我们感您还来不及呢,怎么会质疑您呢!”

  即便薛子怡事后说了无数好话来弥补薛蔷的蠢话,可霍神医是拧巴格,直接把薛蔷赶出了他的马车,丢给了程冠中。

  他这么做,正中程冠中下怀。

  关于⽟绯烟和霍神医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事情,他早就写信发回了药王阁。林掌门回信,让他密切关注着二人的动向,随时汇报,所以这一路上,程冠中都在寻找机会。

  “薛蔷,你和罗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?”

  程冠中看出薛蔷的那点儿小心思,总是有意无意地套他的话。

  不过,程冠中这一次失策了!

  只要遇到和⽟罗刹有关的事情,薛蔷就非常警惕。

  薛蔷曾经无意中看到程冠中夜里偷偷摸摸放信鸽出去,现在对方突然跟自己打听⽟罗刹的事情,他不知道程冠中有什么目的,小心斟酌再三,最后只是敷衍了几句。

  之后,不管程冠中怎么套近乎,都没有从薛蔷嘴里得到一句有用的消息。

  就在大家以为会顺顺利利到达落霞⾕,临近目的地的时候,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,让夏侯雪狠狠地吃了一次教训。

  因为还是正月里,天气依旧寒冷。

  一行人在一个叫凤鸣的小镇子上歇脚。

  ⽟绯烟、霍神医、莲瑾、墨殇一桌,夏侯雪和其他人一桌。

  和其他的小镇不同,凤鸣镇非常清冷。

  ⽟绯烟他们到的时候临近傍晚,原本是吃晚饭的时间,可镇上百姓都把门关的紧紧的,整个镇子里显露出一股萧瑟之意。

  “店家,你们镇上怎么这么冷清啊?”

  夏侯雪叫住店主问道。

  “客官,一看你们就是外乡人。”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驼着背,一脸苦相。“我劝你们吃了饭还是赶紧离开吧!”

  店主模棱两可的话,引起了夏侯雪的好奇,连忙追问:

  “发生什么事情了吗?我这一路过来,没有看到几处灯火,你们这里的人都休息这么早吗?”

  “乡亲们都走了!唉…客官,你还是不要问了。”

  看到这一行人中有好几个漂亮的小姑娘,店家连忙挥手“你们赶紧吃,吃了赶紧走人!咱们这个镇子不太平,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住宿吧!我这是为你们好!”店家越是这么说,夏侯雪越是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,不肯放店家走。

  就在这时,一个少女出现在众人面前“小妹妹,你别为难他了,还是我来说吧!”

  原来,这少女叫小樱,是凤鸣镇本地人。

  半年前,凤鸣镇的女孩儿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,到现在,已经失踪了二十四个少女。

  即便百姓们严防死守,可是最后他们的女儿还是会凭空消失。

  有一家为了躲避这事儿,赶着让儿子娶了新娘,没想到新婚夜新郞惨死,新娘不知所踪。

  一时间,镇子里人心惶惶,各种谣言四起。

  “大家都说是妖怪把她们抓走了,很多有女孩的人家搬走,去了外地,现在这个镇子快要空了。”

  “那你为什么还呆在这里,不离开呢?你不也是女孩子么?难道你不害怕?”薛子怡皱着眉头问道。

  “我是孤女,无⽗无⺟,又能躲到哪儿去呢!幸好大叔好心收留我,给我一口饭吃。可是,我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今晚会发生什么事情。也算是过一⽇,算一⽇吧!”

  说到这里,小樱低下头,她淡薄的⾝子,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瘦弱。

  “真可怜!”

  凤鸣镇发生的事情,以及小樱的遭遇,让夏侯雪善心大发,她一拍桌子,猛地站了起来。

  “本公…我决定了!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!我才不相信什么妖怪呢!我要看看,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,竟然敢在大周国管辖之內做出这样的事情!”

  夏侯雪走上前握住了小樱的手“小樱姑娘,你放心!我会保护你的!”

  说完,夏侯雪转⾝看着众人“你们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?莲哥哥,我们一起来抓住这个作恶的坏人吧!”

  莲瑾并没有理会夏侯雪,他端着酒杯,浅尝了一口温酒,微笑着看向⽟绯烟。

  “这酒的滋味不错!你是怎么酿的?”

  少年淡薄的粉上沾染了酒⽔,他似乎很喜酒⽔的味道,伸出粉⾆,那姿态生动撩人,看得⽟绯烟一阵心跳,好不容易才回了神。

  少年,请不要拿美⾊惑我!

  不要我道德沦丧!

  ⽟绯烟面上发烫,连忙拿起酒杯自己尝了一口。

  “这是我据你的情况调制的果酒,添加了几味药在里面,你可以经常喝,对你的⾝子无碍,反而有好处。”

  “谢谢!”见⽟绯烟目光闪躲,莲瑾轻笑。

  这二人和睦相处的画面,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。

  明明她都很努力地改变自己了,为什么莲哥哥还是看不到她的好呢?

  夏侯雪原以为和莲瑾同路,两人朝夕相处,莲瑾总会被她打动,慢慢地喜上她,可是她除了吃饭能看到莲瑾,其他时间都被墨殇挡在马车外。

  墨殇也实在是气死人了,他每次只说一个字。

  要么是“忙”要么是“累”要么是“烦”要么是“吵”夏侯雪都要被这个冰山脸弄疯了。

  凭什么⽟罗刹能马车?

  她还是真正的金枝⽟叶,是公主呢!

  还有,莲哥哥为什么对着她能笑得那么美好?

  这一路上,她也没见⽟罗刹有多大的本事,莲哥哥还不是一直病着,后来还越来越严重了?看来牛⽪都是吹的!传闻本就不可信。

  夏侯雪最看不惯⽟绯烟的一点是,这个女人一直带着面纱,遮挡着容颜,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。

  这面纱非常独特,藕⾊网状,从她头上垂下来,遮住了眉眼和鼻子,只露出下颚和,就连吃饭的时候,夏侯雪也没见⽟绯烟摘下来。

  肯定是长得丑,所以才遮遮掩掩!夏侯雪心里想着。

  此时,见莲瑾不搭理自己,夏侯雪的气也来了“赵胜,今天晚上我哪儿也不去,就要住在这里!剩下的事情你看着办吧!”

  赵胜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无辜躺了。

  莲公子明摆着不待见雪公主,她还往上凑…雪公主,你就这么恨嫁吗?

  ---题外话---

  小擎擎:亲爱滴猫儿,喜爷的礼物吗?是不是很拉轰?以后爷送你更拉轰的礼物!让你吊炸天!爱你哒,小擎擎。

  (女主內牛満面,这不是惊喜,是惊吓,好吗?求放过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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