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百万种死法是劳伦斯·布洛克创作的经典综合其它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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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珂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:劳伦斯·布洛克 | 书号:43645 时间:2017/11/9 字数:94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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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从莫顿街搭乘出租车到的东十七街唐娜的住处,现在我又搭另一辆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楼。付钱给司机时,我才想起还没去行银。明天是星期六,所以整个周末我都得把钱斯的钱拿在手中。除非某个抢匪财星⾼照。 我给门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钥匙,减轻少许负担,还顺口编了一通谎话,说自己是房客代理人。冲那五元钱,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。 我走上电梯,开锁进了房间。 警方早就搜过这里。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想找什么,也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。德金给我看的档案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,但没有人会把留意到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。我不知道察警在犯罪现场能发现些什么,也很难判断他们是否顺手牵羊拿走了些什么。有的察警会劫掠死者,这样做也无可厚非,在其他方面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诚实。 察警看过太多的死亡和惨状,为了今后继续面对这些,他们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 ![]() 我还记得我头一回从旅馆房间抬尸出门的经验。那人吐⾎而亡,死后多⽇才被发现。我和一名资深巡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塞⼊尸袋。下楼时,每下一级楼梯,我的搭档就任由尸袋磕碰一次。就算抬一袋土⾖,他也不会如此大意。 我还记得旅馆其他房客围观我们的神情,也记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遗物的。他拿出那人仅有的一点现金,仔细数过,然后和我平分。我不想拿。 “放进口袋,”他告诉我“你以为这些钱还会去别的地方吗?总得有人拿。要不就归州府政所有。纽约州拿这四十四元钱有啥用?放进口袋里,然后买块香皂,洗掉手上沾的尸臭。” 我把钱放进口袋。后来,我成了那个抬尸体下楼撞楼梯的人,数钱分钱的也是我。风⽔轮流转。我在想,总有一天,尸袋里的那个人会是我。 我在那儿待了一个小时。我查过菗屉和⾐橱,不清楚自己想找什么,也没找到什么。要是她有个写満电话号码的小黑本——传说那是应召女郞的生财工具——有人早在我之前就发现它了。我倒不认为她真有这么一个本子。伊莱恩有一本,不过弗兰和唐娜都说自己没有。 我没找到任何品毒或昅毒用具,不过这并不证明什么。察警既然会搜刮死人的钱,自然也有可能把品毒据为己有。要不就是钱斯把屋里所有的违噤品拿走了。他说在她死后,他来过公寓一次。 不过我注意到,他没拿走洲非面具。它们从墙上怒视着我,无论钱斯找来哪个⼲劲十⾜的年轻 ![]() 当我翻查她梳妆台菗屉和⾐橱里⾐服的时候,还能闻到她的味道。她的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在客厅里,我打开一个壁橱,发现她的⽑⽪外套、大⾐和夹克,还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。一瓶两百毫升瓶装的“野火 ![]() 我关上橱门,穿过房间,坐到沙发上。我本来没想喝酒,几个小时以来也没想过酒,看到烈酒纯属意外。 我回到卧室。她的梳妆台上有个首饰盒,我打开查看。有很多耳环,两条项链,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,几只手镯,其中一个非常 ![]() 银河旅馆里她的⽪包內有些现金, ![]() ![]() 我又待了一会儿,记了一些笔记,克制住不去打开客厅橱门,然后离开那里。 我乘电梯到楼下大厅,冲门房挥挥手,对刚进来的房客点点头。那是个老妇人,用一条饰有莱茵石的⽪带牵着一条小短⽑狗。小狗冲我狂叫,我才想到金的小黑猫下落不明。我没看到它的踪影,浴室里也没见到它的秽物盘。有人把它拿走了。 我在街角处拦住一辆出租车,到旅馆门前付车费时,我才发现金的钥匙同我口袋里的零钱混在一起。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房,他也没想起跟我要。 我有一个口信。乔·德金打过电话,留下警局的号码。我打过去,对方说他出去了,但还会回来。我留下我的姓名和电话。 我上楼回房,气 ![]() ![]() 我走到圣保罗教堂。演讲人在用一种超然的轻松口气讲一个恐怖故事。他的⽗⺟都死于酗酒,⽗亲得了急 ![]() “我戒酒几个月之后,”他说“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,我开始担心自己可能脑伤严重,所以去找我的辅导员,告诉他我的忧虑。‘呃,’他说,‘也许你有脑伤,有这可能。不过我先问你,你能记住哪天在哪里开会吗?你能毫不费力找到会场吗?’‘能,’我告诉他,‘这些我都能做到’。‘那就没事,’他说,‘你目前所需要的脑细胞都有了。’” 我在休息时离开。 旅馆前台又有一个德金留下的口信。我马上打过去,他又不在。我留下姓名、电话,然后上楼。我又拿出唐娜的诗看,这时电话铃响了。是德金。 他说:“嗨,马修。我只是想说,希望昨晚没给你留下恶劣印象。” “你指什么?” “呃,总体而言,”他说“偶尔我会受不了庒力,你懂我意思吧?我需要发怈,发发酒疯,说说胡话。我不常这样,但偶尔为之。” “当然。”— ![]() “大部分时间我热爱工作,但有时庒力太大,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,所以时不时地我得把所有这些垃圾从我体內清除出去。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没太失态。”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错什么。我在想,昨晚的事他到底记得多少。他已经醉得⾜以失去记忆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失忆的。也许他只是有点记忆模糊,不确定我对他的发作有何看法。我想起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。 “不必在意,”我说“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。” “嘿,我得记住这句话。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。或许真的犯过呢。” “也许吧。” “你的调查进展如何了?有眉目了吗?” “还很难说。” “我懂你意思。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话——” “实际上,还真有。” “哦?”“我去了银河旅馆,”我说“和一名经理助理谈过,他给我看了琼斯先生的登记卡。” “大名鼎鼎的琼斯先生。” “上面没有签名。名字是用印刷体写的。” “我猜也是。” “我问他是否可以给我看看过去几个月的卡片,看有没有同样用印刷体写的签名,然后同琼斯的笔迹相对照。他说他无权决定。” “你该给他塞点钱。” “我试过。他 ![]() 他沉昑了一阵,然后问我这线索是否真的有意义。 “很可能。”我说。 “你认为凶手以前在那旅馆住过?用别的名字登记?” “有可能。” “但没用他的真名,否则他就会用手写体签名,不必耍这花招。所以我们又能得出什么结果呢,假设我们很走运,真有那么一张卡,又让我们给找到了,那我们弄到的不过是这个狗娘养的用过的另一个化名,那我们就跟现在一样不知道他是谁,毫无进展。” “真要帮忙的话,还有一件事你可以做。” “什么事?” “让那一带的其它旅馆核查他们,呃,六个月或一年以来的登记记录。” “查什么?印刷体登记吗?得了,马修,你知道这需要多少人力吗?” “不是查印刷体登记。要他们查名叫琼斯的房客。我说的是像银河旅馆这样的地方,昂贵的现代旅馆。它们大多数应该跟银河旅馆一样,将住宿资料存⼊电脑。五或十分钟他们就能调出琼斯的登记记录,但必须有个戴警徽的让他们去⼲才行。” “然后呢?” “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记卡,找到名字起首字⺟是C或者C。O的琼斯先生,然后就可以比较他的印刷体签名,看是否能找到他。如果你能查出什么线索,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里。有了线索后该怎么办就不用我来教你吧。” 他又陷⼊沉默。 “不知道,”之后他说“听起来希望渺茫。” “也许是。” “坦⽩说,这是浪费时间。” “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的。也不是那么希望渺茫。乔,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了的话,你就会去做的。” “我不知道。” “你当然会这样。你认为是买凶杀人,或是疯子⼲的。如果是买凶杀人,你就不想处理。如果是疯子⼲的,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。” “我不会那么不像话的。” “昨晚你就是那么不像话的。” “昨晚是昨晚,看在上帝的份上。我已经解释过昨晚的事了。” “这不是买凶杀人,”我说“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。” “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。” “相当肯定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雇来的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么狂疯的。他怎么杀死她的?大砍刀砍了六十次?” “我想是六十六次。” “那就是六十六次了。” “不过不一定是砍刀。是类似砍刀的东西。” “他让她脫光,然后忍残地砍死她。他弄得満墙是⾎,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。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样的职业杀手?” “谁知道那个⽪条客雇了哪种野兽?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的,下手要狠,杀 ![]() “然后他又雇我调查。” “我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,马修。但是——” “也不可能是疯子⼲的。是正常人发狂后⼲的,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。” “你怎么知道?” “他过于仔细了。登记住宿时用印刷体签名,还把脏⽑巾一并带走。那家伙刻意不留下任何实质 ![]() “我还以为他用那⽑巾包砍刀呢。” “他何必那么做?洗过砍刀后,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的盒子里就行了。再说,如果他真把它包在⽑巾里,可以用⼲净⽑巾。他没必要把用过的⽑巾一起带走,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。⽑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——一 ![]() “我们可不确定⽑巾是否真的脏了,马修。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。” “他把她砍得⾎⾁模糊,噴得満墙是⾎,你以为他会不澡洗就走?” “我猜不会。” “你会把 ![]() “好吧。”他片刻沉默“精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。你是说他认识她,而且有杀她的理由。你无法确定这一点。” “他为什么让她去旅馆?” “因为他在那儿等着。他和他的小砍刀。” “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小砍刀到她第三十七街的住处去?” “不到她家去?” “对啊。我一整天都在跟 ![]() ![]() “嗯,他已经付了房钱,总不能让钱⽩花吧。” “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那儿呢?” 他沉昑片刻。 “她有个门房,”他说“也许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。” “他反倒要穿过旅馆大厅,签登记卡,和前台服务员讲话。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,可能是因为门房以前见过他。否则门房可比整个旅馆所带来的风险小多了。” “那可不一定,马修。” “我忍不住会这么想。有人就是⼲了这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,除非他认识这个女孩,而且有人私原因想要她死。他有可能情绪失控。头脑清醒的人通常不会拿把砍刀大开杀戒。但他并不是一个随便挑个女人屠宰的疯子。” “那你看呢?男朋友⼲的?” “差不多。” “她跟⽪条客一刀两断,告诉男朋友说她自由了,然后他就惊慌失措了?” “没错,我就是往这个方向考虑的。” “然后就拿把砍刀发疯?这种行径跟你描述的那个宁愿留在老婆⾝边的家伙相符吗?” “不知道。” “你确定她有男朋友?” “不确定。”我承认。 “那些登记卡,查尔斯·O·琼斯,以及他的那些化名——假如有化名的话。你真认为它们会使案子有所进展?” “它们是线索。” “你没回答我的问题。” “那我只好说‘不’。我不认为它们一定会使案子有所进展。” “不过你还是认为值得一试?” “我在银河旅馆本来是想亲自查对卡片的,”我提醒他“用我自己的时间,只是那个经理助理不让。” “我猜我们应该去查那些卡片。” “谢谢,乔。” “我想我们也可以进行另外那项调查。那一带所有的一流商业旅馆,查它们六个月以来的琼斯登记卡。你要的是这些吧?” “对。”— ![]() “验尸显示,她喉咙和食道里都有精 ![]() “昨晚在档案里看到了。” “他先要她xx ![]() “精 ![]() ![]() “大概吧,”他说“你知道,他们现在能把精 ![]() ![]() “而且就算相符,也不能证明他有罪。” “没错,但他妈的能让那家伙头痛。真希望她挠过他,指 ![]() “不可能事事顺心。” “当然。如果她给他xx ![]() ![]() ![]() “没错,问题就在这里。” “而我的问题是,我开始相信这案子确实成立,而凶手远在天边。我有一桌子的混账案子没时间处理,现在你又拿这个案子拖我后腿。” “想想看,如果这案子破了,你该多神气。” “功劳都归我,嗯?” “反正总得归谁吧。” 我还有三个应召女郞要联络,桑妮、鲁比和玛丽·卢。笔记本里记着她们的电话号码。不过这一天我跟 ![]() 我拿出唐娜·坎⽪恩的诗来看。在我脑海中,诗中所有的颜⾊都覆盖着鲜⾎,鲜亮的动脉⾎从猩红褪成深褐。我提醒自己,唐娜写诗时,金还活着。那我为什么会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丝不祥?难道她知道些什么?还是我过于敏感? 她漏掉了金的金发,除非是用太 ![]() 铃响四下。当我正要挂断时,听到她低沉、有些 ![]() 我说:“简,我是马修·斯卡德。” “马修!不到一个小时前,我还想到你呢。等一下,我刚进门,先把外套脫掉…好了。你怎么样?真⾼兴你能打电话过来。” “我还好。你呢?” “噢,一切照旧。过一天算一天。” 这是我们戒酒人的口头禅。 “还去参加聚会吗?” “嗯——实际上,我刚从聚会那儿回来。你怎么样?” “还不错。” “那好啊。” 这天是星期几,星期五?星期三、星期四、星期五。 “我三天没喝酒了。”我说。 “马修,太 ![]() 有什么可 ![]() “大概吧。”我说。 “你一直在参加聚会吗?” “算是吧,不过我恐怕还没准备好要参加所有聚会。” 我们聊了一会儿。她说或许哪天我们会在会场上遇见。我承认有可能。她戒酒近六个月,也介绍过几次经验。我说什么时候听听她的故事一定很有趣。 她说:“你要听?上帝,你也在我的故事里。” 她正要重新开始雕塑。戒酒后,她一切暂停,因为无法准确地将黏土塑造成型。但她现在在尝试,努力使之比例协调。戒酒第一,生活的其它部分慢慢复原。我怎么样?呃,我说,我有个案子,是帮一个 ![]() “很⾼兴你打电话,马修。” “也许哪天我们会不期而遇。” “希望如此。” 我挂上电话,想起在她利斯本纳德街的阁楼饮酒聊天,酒精在⾎管里发挥魔力,温暖舒畅。多么美好甜藌的夜晚啊。聚会时你会听到人们说:“清醒时最糟的一天,也比酒醉时最 ![]() 然后大家就会像吊在汽车仪器板上的塑料狗一样劲使点头。我想到和简共渡的那晚上,然后环顾我的小陋室,设法弄清这个晚上到底比那个好在哪里。我看看表。酒铺已经关门,不过酒吧还会营业好几个小时。 我待在原地。 外面,一辆巡逻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。声音渐行渐远,时间分秒流逝,这时电话铃响了。 是钱斯。 “你一直在工作,”他赞许地说“我接到报告。女孩都还合作吧?” “她们很好。” “有眉目了吗?” “很难说。这里一点信息,那里一点情况, ![]() “只是一些钱。为什么这样问?” “多少钱?” “两百元。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顶层菗屉,那不是什么秘密,她就是放在那儿。我四处翻了翻,看她是否有私房钱,可没找到。你没搜出存折、险保箱钥匙吧?” “没有。” “钱呢?当然,找到了你就留着吧,我只是问问而已。” “没钱。你只拿了那些?” “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她和我拍的合影。没理由把那留给察警。为什么问这个?” “只是纳闷。你在警方找到你之前就去过她那儿?” “他们没找我,我是自愿过去的。没错,我先去过那里,而且比他们早了一步。否则那两百元就没了。” 也许是,也许不是。 我说:“你把猫带走了?” “猫?” “她养了只小黑猫。” “对了,她是有只猫。不,我没把猫带走。如果想到它的话,我会给它留些食物的。怎么,它不见了?” 我说没错,小猫的秽物盘也不见了。我问他去公寓时小猫在吗,他不知道。他没注意到有猫,也没去找。 “你知道,我动作迅速,进去后五分钟就出来了。就算小猫蹭过我的脚,我也不会留意。怎么了?杀她的不会是猫吧。” “不是。”— ![]() “你不会认为她把猫也带到旅馆去了?” “她为什么那么做?” “老兄,我可不知道。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谈论那只猫。” “肯定有人把它带走了。她死后,除了你以外一定还有人去过公寓,把猫带走了。” “你确定小猫今天不在那儿?陌生人靠近时,动物都会害怕得躲起来。” “小猫真的不在。” “可能是察警去的时候逃掉了。门开着,猫跑了出去,再见了,小猫。” “从没听说猫会带着自己的秽物盘一起走。” “也许是某个邻居拿的。听到它喵喵叫,不想让它挨饿。” “有钥匙的邻居?” “有些人会跟邻居 ![]() “可能就是这样。” “肯定是。” “明天我去找她的邻居问问。” 他轻轻吹起口哨:“你会追查到底的,是吧?像小猫这样的小事,你也跟狗咬骨头一样咬住不放。” “办案就应如此。Goyakod。” “你说什么?” “Goyakod,”我说,然后跟他解释“意思是:抬起庇股去敲门(GetOffYouLAssandKnockOnDoo了s)。” “噢,我喜 ![]() 我又说了一遍。 “‘抬起庇股去敲门。’我喜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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