冰与火之歌4:群鸦的盛宴是乔治·马丁创作的经典综合其它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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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珂小说网 > 综合其它 > 冰与火之歌4:群鸦的盛宴 作者:乔治·马丁 | 书号:43072 时间:2017/10/31 字数:125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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暮⾕城城门紧闭,上好门闩,城墙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微微透着⽩光。城垛之上,一丝丝雾气仿如幽灵哨兵。十几辆马车和牛车已聚集在城门外,等待⽇出。布蕾妮在一堆芜菁后面下马,她小腿酸痛,伸展一下感觉很舒服。不久,又一辆拖车隆隆地从树林里出来。等到天空开始放亮,队伍已经延伸了四分之一里长。 农民们不时好奇地瞥她几眼,但没人跟她说话。应该由我先开口,布蕾妮告诉自己,可她向来不擅长跟陌生人打 ![]() 那女人摇头摇,他丈夫说“那她一定不是处女了,对此我敢打赌。这可怜的女孩叫什么?” 布蕾妮的脑海一片空⽩。我早该给她编一个名字。随便什么名字都行,但此刻她一个也想不出来。 “没名字?呃,路上到处是没名字的女孩。” “坟地里还要多。”他老婆说。 天亮之后,卫兵出现在城墙上。农民们爬上车,抖动缰绳。布蕾妮也翻⾝上马。回头望去,等待⼊城的大多是农民,満载着待售的⽔果蔬菜。隔十多辆车,有两个富裕的城里人,骑良种马,再往后,她发现了一个骑花斑马的瘦男孩。没有那两位雇佣骑士的踪影,也没见到疯鼠夏德里奇爵士。 城门口的卫兵不断挥手示意拖车进去,几乎不作检查,但他们拦住了布蕾妮。“你,站住!”队长喊道。两个穿锁甲的人 ![]() “我要拜见暮⾕城领主,或者他的学士。” 队长的视线停留在她的盾牌上“罗斯坦的黑蝙蝠。这纹章名声不好。” “这并非我的纹章。我打算给盾牌重新上漆。” “是吗?”队长 ![]() ![]() 城门楼背后是集市广场,先她进来的人正在卸货,叫卖芜菁、⻩洋葱和一袋袋大麦。她骑马经过一些卖武器防具的商人,从吆喝的价格推断,都是些质量极次的品种。每逢战斗结束,打劫者便会跟乌鸦一起到来。布蕾妮看到褐⾊⾎迹未⼲的锁甲、凹陷的头盔、缺口的长剑,还有卖服装的:⽪靴、⽑⽪斗篷、沾満污渍的外套上有可疑的洞。她认识其中许多纹章,包括钢甲拳套、⽩⾊⽇芒、驼鹿和战斧,这些都属于北境;然而塔利家和风暴之地的人也有伤亡,她看到红苹果和绿苹果,一面盾牌上有雷古德家的三道闪电,另一副马饰上是安布罗斯家的蚂蚁图案。甚至塔利伯爵自己的健步猎人也出现在许多徽章、 ![]() 只花少许铜币就能买到松木或椴木盾牌,但布蕾妮没有停留。她打算留着詹姆给她的橡木重盾,那是他自己从赫伦堡带到君临的。松木有其长处,它比较轻,好拿,而且松软的木质易于卡住对手的剑斧。但若你够力气承担橡木的重量,它能提供更多防护。 暮⾕城围绕港口而建筑。城北是一道⽩⾊悬崖,南面则有一段岩石半岛伸⼊⽔中,保护停泊的船只不受狭海上的风暴袭击。城堡本⾝俯瞰港口,从镇子里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的方形堡垒和大巨圆塔。在拥挤的鹅卵石街道中,徒步比骑马更快,因此布蕾妮将⺟马寄养在一间马厩里,采取步行的方式,盾牌斜挎背后,铺盖卷夹在腋下。 队长的妹妹并不难找。七剑客栈是城里最大的旅馆,一共四层楼,比邻近的房屋⾼出一截,而它对面那所房子的双重门描画得华美绚丽。画中是秋天树林中的城堡,深浅不一的金⾊与红褐⾊勾勒出树木,蔓藤盘绕老橡树,甚至橡果也都用心描绘。布蕾妮仔细观察,树丛间还有动物:一只狡猾的红狐狸,树枝上有两只⿇雀,树叶后面还有一头野猪的影子。 “你的门很漂亮,”她敲开门,对前来接应的黑发女子说“那是什么城堡?” “可以算是任何城堡吧,”队长的妹妹道“反正我只见过码头边的褐堡。画中那个是我想象出来的,理想中的模样。对了,我也没见过龙、狮鹫和独角兽哦。”她看上去很快活,但当布蕾妮把盾牌递出,她的脸沉了下来。“我老妈说过,在没有月亮的夜晚,大蝙蝠会从赫伦堡里飞出来,抓走坏孩子, ![]() ![]() 塔斯家族的纹章是玫瑰⾊与天蓝⾊的四分格,上面有⻩⽇和弯月,但现下许多人认为布蕾妮是谋杀犯,她不愿佩戴这一标记,以免招惹⿇烦。“你的门口我想起了以前在⽗亲军械库里看到的一面旧盾牌。”她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记忆中的徽纹。 那女子点点头。“我可以马上动手,但涂料得过一阵子才能⼲。假如你乐意的话,在七剑客栈定间房吧,明天早上我把盾牌给你。” 布蕾妮本没打算在暮⾕城过夜,现在看来似乎别无他法。不知领主是否正在城中,或者是否会答应见她。谢过画匠后,她穿过鹅卵石街面,来到客栈。客栈大门上方的一 ![]() 他将她带到二楼,一个脸上带猪肝⾊胎记的女人拿来一只木澡盆,然后一桶一桶地往上拎⽔。“暮⾕城还有达克林家族的人吗?”她边问边爬进浴盆。 “啊,当然有啦,我就是其中之一。我老公说,我结婚前黑,结婚后更黑,不是‘达克林’(注解:“达克林”在英语中是“黑”的意思)。是什么?”她哈哈大笑。“在暮⾕城扔块石头,不可能砸不中一个达克林,或者达克伍德,或者达古德,但⾝为贵族的达克林没有了。丹尼斯伯爵是最后的传人,可爱的小笨蛋。你知道吗,在安达尔人到来之前,达克林家族在暮⾕城称王?你看看我的模样,绝对瞧不出来我还有王家⾎统呢,对吗?‘陛下,再来杯麦酒’,我该教客人们这么说,‘陛下,把夜壶清⼲净,再添些新柴禾——该死的陛下,壁炉快灭了。’”她再度哈哈大笑,倒光最后一桶⽔。“啊,好了。你觉得这⽔够不够烫?” “可以。”⽔温略有点⾼。 “我可以再端些⽔上来,但会溢出的。女孩子家居然个头这么大,把浴盆都填満了。” 才怪,明明是浴盆又小又烂。赫伦堡的浴缸便大得很,而且是石头做的。那浴室里弥漫着升腾的浓密雾气,詹姆穿过⽔汽走来,跟命名⽇一样⾚裸着⾝子,既像尸体,又像神灵。他跟我爬进同一个浴缸,她红着脸记起来,抓起一块很硬的石碱肥皂,一边 ![]() 等⽔温变凉时,布蕾妮已经感觉⾜够⼲净了。她穿上刚才脫下的⾐服,剑带紧束 ![]() ![]() 一个卫兵笑道:“那最好说大声点。” “莱克大人随蓝道·塔利出征女泉城了,”另一个卫兵说“他任命卢佛斯·李科爵士为代理城主,以照顾莱克夫人和孩子们。” 他们带她去见李科。卢佛斯爵士⾝材矮胖结实,灰胡子,左腿末端是一截断肢。“原谅我无法起⾝ ![]() ![]() 学士刚听到霍拉德的姓氏就恼怒得皱眉。“这些话我得说多少遍?”她的脸⾊一定流露出了內心感受“你以为你是第十个来找唐托斯的啊?我看也许是第二十十一个。国王被谋杀后没几天,金袍子就来过,带着泰温大人的授权状。请问你有什么?” 布蕾妮给他看信,上面有托曼的印章和他稚嫰的签名。学士一边嘀嘀咕咕,一边拨弄封蜡,最后将它递了回来。“看起来没问题。”他找张凳子坐下,打个手势示意布蕾妮坐另一张。“我不认识唐托斯爵士,他离开暮⾕城时还很小。没错,霍拉德家族曾显赫一时,你知道他们的纹章吗?下面是红粉相间的横条,顶部蓝⾊的横幅上三顶金冠。在英雄之元纪,达克林是这个小地方的君主,其中三位国王娶了霍拉德家的女人。后来他们的小小王国被大国呑并,但达克林家族继续存在,而霍拉德家族继续为他们效力…嗯,甚至参与叛 ![]() “知道一点。”她的学士曾说,正是“暮⾕城之 ![]() ![]() “在现今的暮⾕城,人们仍然爱戴着丹尼斯大人,尽管他曾给他们带来灾难。他们将一切都归咎于塞蕾拉夫人,大人的密尔 ![]() ![]() 布蕾妮记得后来发生的事。“国王获救了,”她说“无畏的巴利斯坦将他带了出来。” “是的”学士道“丹尼斯大人失去人质后,立即打开城门,降下叛旗,以免泰温大人发兵攻击。他屈膝求饶,国王却无意赦免,结果丹尼斯大人连同他所有的兄弟姐妹、三亲四戚,整个达克林家族都掉了脑袋,‘丝蕾蛇’则被活活烧死,可怜的女人,火刑之前还先被割了⾆头与体下,人们说这是她奴役夫君的工具。迄今暮⾕城內一半的人仍会告诉你,伊里斯对她太仁慈了。” “那霍拉德家族呢?” “失去土地与封号,几乎被摧毁,”学士说“这些事情发生时,我正在学城锻造颈链,但后来我看过审讯和惩罚的记录。管家琼恩·霍拉德爵士跟丹尼斯的妹妹结婚,便与 ![]() “除了唐托斯。” “没错。年幼的唐托斯乃史提夫伦·霍拉德爵士之子,而史提夫伦是西蒙爵士的孪生兄弟,若⼲年前死于热病,并未参与叛 ![]()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,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。她在暮⾕城找不到珊莎,这一点已相当明显。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,若是那样的话,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。她去旧镇做什么呢?布蕾妮扪心自问,那学士不认识她,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。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。 在君临时,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 ![]() ![]() 北境辽阔,珊莎信任她⽗亲的哪个臣属,布蕾妮全然不知。她会投奔亲戚吗?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,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⽗异⺟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,她舅舅艾德慕·徒利被关在孪河城,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,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⾕地。⾎浓于⽔。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。但是哪一位呢? 长城显然太远,而且过于寒冷严酷;若去奔流城,那女孩得穿越 ![]() ![]() ![]()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,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,进了死胡同。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,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。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,引得汲⽔的老妇人満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。“你想⼲什么?” “我在找七剑客栈。” “原路返回。在圣堂那儿左拐。” “谢谢。”布蕾妮转⾝顺着来路走回去,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,撞得对方一庇股坐倒在泥地里。“请原谅。”她低声说。他是个男孩,骨瘦如柴,稀疏的直发,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。“没受伤吧?”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,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 ![]() ![]() “不。不认识。你不认识…”他手忙脚 ![]()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,但她不打算在暮⾕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。今天早上城门外,我见过他,她意识到,他骑一匹花斑马。似乎在别处也见过,是哪里呢?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,大厅里已挤満了人。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,袍子上沾満沿途的风尘泥渍。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,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⾁糊吃,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,却没空位落座。这时,她⾝后有个声音说“姐小,来,来这边,坐我的位子。”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,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,⾝⾼不到五尺,鼻子疙疙瘩瘩,上面⾎管突出,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。他⾝穿普通僧侣的棕⾊耝袍,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。 “你坐吧,”她说“我站着就好。” “没错,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。”侏儒的声音虽嘶哑,但态度恭谦。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,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。罗伊拉修女说,这是表示在天⽗面前没有任何隐瞒。“难道天⽗不能透视头发吗?”布蕾妮当即反问。自然,这么问是很蠢的。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,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。此时此刻,她不噤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,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,侏儒原来的位子上,示意要份炖蟹糊,然后回头表示感谢。“你在暮⾕城圣堂供职吗,兄弟?” “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,姐小,但它被狼烧了,”那人一边回答,一边咬着一截面包。“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,然后却来了群佣兵。我说不出是谁的人,但他们蛮横地抢猪,杀屠兄弟们。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蔵起来,其他人个子太大,没能幸免。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,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。完事之后,我挖出长老埋蔵的少许钱币,独自流浪。” “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,他们正前往君临。” “对,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,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,还包括修士、老百姓…统统都是⿇雀。瞧,我也该是一只⿇雀,至少铁匠把我弄得⾜够矮小。”他咯咯笑道“你有什么伤心事,姐小?” “我在找我妹妹。她贵族出⾝,只有十三岁,是个漂亮的处女,蓝眼睛,枣红⾊头发。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。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。” “金币?”僧侣露出红牙齿,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“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,怕只怕我帮不了你。小丑我遇到很多,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。”他昂头想了一会儿。“等等,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,我这才想起来。据我观察,他⾐衫褴褛,満是污垢,但确实穿着五颜六⾊的小丑服。” 唐托斯·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?没人告诉过布蕾妮…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。为何他⾐衫褴褛?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?这很有可能,路上十分危险。但也可能 ![]() “这我无法断言。必须承认,我没怎么留意他。掩埋掉兄弟们之后,我便去女泉城,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。我第十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。他举止鬼鬼崇崇,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。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。” “臭鹅酒馆?”她不大确定地说。 “一个声名藉狼的地方,”侏儒承认“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,但臭鹅酒馆里満是⽔手,大家都知道,⽔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,只需出够价码。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,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。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。” “三个人?不是两个?” “三个,女士,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。”三个,她心想,珊莎,唐托斯爵士…第三十个是谁?小恶魔?“那小丑找到船了吗?” “这我说不准,”侏儒告诉她“但某天晚上,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,几天之后,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,而且有金币为证。他喝醉之后,给所有人买了酒。” “哄骗了一个小丑,”她说“那是什么意思?” “我不知道,此人名叫机灵狄克,这我倒记得。”侏儒摊开双手。“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,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。” 布蕾妮信守诺言,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…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。他站在旁边吃东西,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。小恶魔有没可能加⼊他们?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·兰尼斯特策划,而非唐托斯·霍拉德,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。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,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。“你该多吃点,”他说“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;女泉城并不远,但最近路上很危险。” 我知道。克里奥·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,她和詹姆爵士则被⾎戏班逮住。先是詹姆想杀我,她记起来,尽管他憔悴虚弱,手上还有铁链。即便如此,他差点就成功了——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。后来…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、罗尔杰和夏格维,她⾝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,他们早就強暴她几十遍了。 “姐小?你看上去很难过,想妹妹了?”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。“别担心,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,指引你寻找到她。圣⺟会保护她的全安。” “但愿你说得没错。” “一定不会错。”他鞠了一躬。“我得走了,此去君临路还很远。” “你有马吗?有骡子?” “我有两头骡子,”侏儒笑道“就在这儿,我的脚底下。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。”他又鞠了个躬,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。 他走后,她仍然坐在桌边,呷着一杯兑⽔的红酒。布蕾妮不常喝酒,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。接下来怎么走?她问自己,去女泉城,到“臭鹅酒馆”找“机灵狄克”?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,领主紧闭城堡大门,⻳缩其中,老百姓死的死,逃的逃,躲的躲。她记得烧焦的房屋、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。游 ![]() ![]()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。布蕾妮一边扯面包,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,谈话內容大多跟泰温·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。“据说,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,”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“就是那畸形小魔猴。” “国王不过是个孩子,”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“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?” “泰温大人的弟弟吧,”一个卫兵道“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,再或者弑君者。” “不会是他,”店家断言“不会是背誓的人!”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。布蕾妮扔下面包,拍去 ![]() 当晚,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。所有蜡烛都告熄灭,浓浓的寒气于⾝边围绕。某种东西,某种琊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,直扑她的国王。她想保护他,但四肢冰冷僵硬,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。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,鲜⾎噴涌而出。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,而是詹姆·兰尼斯特,她辜负了他。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,她正在喝蜂藌牛 ![]() ![]() ![]()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,然后问厨子买了些⼲面包、 ![]() ![]() 蓝道·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,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,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。他手下若在此阵亡,将被抬进城內,安葬于暮⾕城圣堂的英雄墓地;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,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共公墓⽳里,在他们⾼耸的坟头之上,胜利者竖起一块耝糙木碑,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“狼坟”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,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,也为凯特琳·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,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。 她记得那天晚上,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。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,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全安的。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,她问凯特琳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。“除了罗柏,我没有儿子了。”凯特琳夫人答道,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內动搅。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,想安慰她,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,因为怕她会畏缩。凯特琳张开手掌,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,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⾎⾁。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。“珊莎是个小淑女,”她说“随时随地都有礼貌,讨人 ![]()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,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,现在多半已经死亡。然而珊莎…我会找到她的,夫人,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,我决不放弃。若有必要,我宁愿牺牲生命,牺牲荣誉,牺牲所有的梦想,也会找到她。 经过场战之后,道路沿海岸延伸,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⾊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。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,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,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。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,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,正在回家。由于她⾝着甲胄,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,直到看见她的脸。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,打量着她。“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女?”她问她们“一个蓝眼睛、枣红⾊头发的贵族处女?”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,但她必须不断尝试。“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。”但她们只是头摇,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。 在她到达的第十个村子里,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。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,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,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。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,另一个卖螃蟹,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。 布蕾妮从第二十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。离开村子时,天空开始下雨,风势渐大。风暴要来了,她望着海面,心里寻思。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,令她耳朵嗡嗡作响,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。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,道路分岔,此地有堆 ![]()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,来到城堡大门口。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,但屋顶依然完好,里面不漏雨。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,摘下头盔,甩⼲头发。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⼲柴时,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。她本能地退⼊ ![]() 骑手是小个子,她一眼便看了出来,原来是疯鼠,她心想,他在跟踪我。布蕾妮的指头伸向剑柄,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,因为她是女人。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。他名叫亨佛利·瓦格斯塔夫,当时第六十十五岁,是个自负的老头,鹰钩鼻,头上布満老年斑。订婚那天,他警告布蕾妮,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。“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 ![]() 当时的她十六岁,已精于剑术,在校场上勇武过人,却仍有点涩羞。她鼓⾜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,要她接受惩罚,须先打败她才行。老骑士气得脸⾊发紫,他穿好盔甲,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。他们用钝器 ![]() ![]()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,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。她不想跟那人合作,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。他具有一种由娴 ![]()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強壮,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,像她这样⾼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。此外,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,古德温爵士认为太不可思议了。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,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。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,保留体力的同时,引 ![]() 然而, ![]()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,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,然后望向另一条。犹豫片刻之后,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,继续前进。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,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。是他在跟踪我,她意识到,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。她开解⺟马,爬上马鞍,跟在了他后面。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,注视着积満⽔的车辙。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,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。他从未回头,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,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臋。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,把瘦男孩掀飞出去,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。他落在泥浆中,爬起来时齿间沾満泥土和棕⾊枯草。布蕾妮翻⾝下马。就是这男孩,毫无疑问,她认得那颗麦粒肿。“你是谁?”她问道。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,眼睛瞪得像 ![]() “波?不?”布蕾妮问“你是说‘不要’吗?”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。“请告诉我你是谁,为何跟着我?” “不、波——波——不要。”他将手指伸进嘴里,挖出一团泥,吐了口唾沫。“波——波——波德。我的名字。波——波——波德瑞克。派——派恩。” 布蕾妮垂下长剑。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。记得在暮临厅,一位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。他带玫瑰给我,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,并且要她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“你为何跟着我?”她问男孩“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?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?” “不。都不是。谁也不是。”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,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⽔平很糟,总是低估,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⾼大吧。怪胎,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,你像个男人。“对一个男孩来说,这条路太危险。” “对一个侍从来说,并不危险。我是他的侍从。首相的侍从。” “泰温大人的?”布蕾妮收剑⼊鞘。 “不。不是这个首相。是前一个。他儿子。我跟他一起战斗,⾼喊‘半人万岁!半人万岁!’” 小恶魔的侍从。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。提利昂·兰尼斯特并非骑士。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,她猜测,作为侍卫或侍酒,帮他穿⾐服什么的。侍从?“你为何跟着我?”她继续追问“你想⼲什么?” “我要找到她,”男孩站起⾝“找他的夫人。你在找她。贝蕾娜告诉我的。她是他老婆。不是贝蕾娜,是珊莎夫人。因此我想,如果你找到她…”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。“我是他的侍从,”他重复道,雨⽔从脸上滑落“他却不要我了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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